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优化营商服务环境,长葛市应急管理局积极探索将信用管理融入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全过程,着力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安全生产信用监管新格局,助力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一、健全机制,夯实信用监管制度基础。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本市工贸行业实际,研究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守信、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黑名单”)的认定标准、程序及相应的管理措施,为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提供了制度依据。
二、承诺为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推行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制,要求企业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申请政策支持或参与评优评先时,就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安全投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将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引导企业自觉将诚信守法经营与安全生产管理紧密结合,变被动监管为主动自律。
三、分类施策,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水平、违法违规记录及信用状况,动态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对长期守法守信、安全状况良好的企业,在行政许可、执法检查频次、安全标准化评审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便利和支持,减少对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对存在失信行为、安全隐患较多的企业,则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并依法采取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公示曝光等措施,督促其修复信用、整改提升。
四、信息共享,推动协同监管与联合奖惩。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时归集、共享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故信息、标准化等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信用信息。加强与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及单位的协调联动,推动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结果在项目审批、融资信贷、土地供应、政府采购、税费优惠、荣誉评定等方面的应用,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处处受限。
五、引导修复,建立自我纠错关爱机制。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的同时,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信用修复的条件、程序和途径,鼓励和支持失信企业主动整改、消除影响。对于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符合修复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程序及时修复其信用记录,引导企业重塑信用,重返健康发展轨道。
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是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下一步,长葛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深化信用监管实践,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推动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守法的良好氛围,以高水准的安全信用环境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